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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016-06-15 15:27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7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

  2、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具体时间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审查地点: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六楼603室),咨询电话:020-81833553;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③有具体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需一致;

  ④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⑤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②-⑤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广州荔湾”门户网(www.lw.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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