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从化区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公告(3)
2016-11-21 17:12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21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21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记录清单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方案由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87926507,020-87923228
监督投诉电话:020-87923228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1、2016年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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