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2)
2016-12-22 17:36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教育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
2、报名地点:源城公安分局大院巡警楼206室(联系电话0762-3310002)。
有意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填写《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者只能选择招聘计划中的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初审合格通知单》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初审合格通知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面试前须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男子1000米长跑,4分15秒以内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五)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聘用: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由我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工资由基础工资(1950元/月)和绩效考核激励金(300元/月)两部分组成。社保金由单位统一缴交。
本通告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负责解释。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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