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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招聘公告(第三次)(2)

2017-05-15 10:20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二)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综合合格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聘用人员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任一条件的,均不可报名。

  (三)国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聘用单位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

  报名咨询电话:

  020-86092758(广州市地质调查院)

  020-89566455(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监督电话:020-831894278。

 

 附件1-4.zip

  1、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情况简介.doc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doc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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