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大咖师资团|

直播问答砖题库师资家园|

招考汇总时政热点|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事业考试公告 > 2017年上半年江门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2017年上半年江门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2017-06-05 10:34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最高分(含原始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工作日内可向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资格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考试。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聘用人员聘用后需在台山市所属单位服务满5年。

  九、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可在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市人社局备案: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推荐课程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更多

深圳教师招聘面试课程
2017深圳事业单位笔试课
2018国考笔试课程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