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梅州市梅县区招聘镇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40名公告(3)
2017-06-20 10:34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七、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主管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县区民政局和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梅县区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两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服务专职人员由梅县区民政局和当地镇政府(办事处、高管会)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管理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
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聘。
十、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梅县区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每月2800元(含个人缴交的五险部分)。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梅县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589200。
附件:
1、梅县区招聘镇(办事处、高管会)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2、梅县区招聘镇(办事处、高管会)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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