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饶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0人公告(3)
2017-08-29 15:17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招聘单位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一)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招聘。
九、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68—7502153。
(三)本公告由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3、《2017年饶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及电话》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和教育部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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