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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20名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2)

2017-09-29 16:44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3)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工资(包含绩效考核工资、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为5150元/月。

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发放绩效奖励。

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住宿自理。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2 83005325

联系人:隋主任 程小姐

报名指定邮箱:hzfyzgb@126.com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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