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深圳事业单位资审公告_宝安区资审时间_资审地点(2)
2017-12-12 10:32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宝安政府在线
四、注意事项
(一)A类和B类考生须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地点。8:00开始接受考生报到入场,考生入场时请准备好报名表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和报名表的不得入场),工作人员检查身份证并在考生报名表加盖“报到专用章”,9:00准时关闭资格初审学校大门,大门关闭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未准时入场,且未加盖“报到专用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机会。考生入场后请当即查询相关海报找到对应的候审室,进入候审室就座并签到。
(二)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外,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提前复印所有材料。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标注可仅提供复印件的除外)留存复印件。现场无法提供复印或传真设备,如考生不复印原件,则留存原件,考生须另行安排时间前往招聘单位领取原件。
(四)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本次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较多,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须有相关材料辅助证明,所有材料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为保证资格初审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对照招聘公告(附件4)及资格初审公告的各项要求,了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户籍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初审材料。
考生入场后,资格审查现场将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离场。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因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的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以下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天初审工作结束前再次参加资格初审:一是该岗位到场的递补人员均初审完毕;二是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1:3);三是资格初审尚未结束。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的人员方可按现场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补齐材料的考生请务必立刻通知资格初审人员)依次再次参加初审。
(五)考生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视同考试作弊,取消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考试。
(六)资格初审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考生应严格遵守资格初审现场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审查,因擅自离开候审现场而失去资格初审资格的,后果自负。
(七)大部分考生候审时间较长,中午无法外出就餐,请自备足够的水和食物。
(八)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公示等结果为准。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