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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广州海珠区食药监管局招聘协管员10人公告(2)

2017-12-27 15:3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南珠南街1号四楼)。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名时由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者不予通过或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测试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检测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按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

  考试完毕三天后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如需了解本人成绩,可致电020-84247832查询。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待遇按《关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聘请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等问题的通知》(海机编〔2014〕14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内容由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24783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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