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佛山人民检察院招聘30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2)
2018-04-24 17:25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佛山人民检察院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50%);行政能力测试和政治、法律专业知识各占50%。
2.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2.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sjcy.gov.cn)。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sjcy.gov.cn)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录结果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录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57-82063617。
附: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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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