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5名法官助理公告(2)
2018-06-22 16:26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广州中级人民法院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公布。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
聘用制法官助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与我院签订1年劳动合同,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工资如下:(元/月)
类别 |
Ⅰ类 (硕士学位) |
Ⅱ类 (学士学位) |
试用期人员工资标准 | 4675 | 4335 |
定级人员工资标准 | 5500 | 5100 |
聘用制法官助理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本公告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21005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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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