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清远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8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2)
2018-07-06 15:26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清远清城区人民法院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1.笔试
时间定于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2.资格审核和面试
(1)根据笔试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3)有关笔试成绩、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www.qccourt.gov.cn)。
3.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60分以上的人数不足8人,则按实际人数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开展有关考察工作。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员与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街镇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城区府办发﹝2012﹞49号)文件执行,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全年七大节日补贴。待省对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进一步明确后,则按新规定及相关程序予以调整。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按照实习生工资发放,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按考核结果签订劳务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麦永文、刘静仪
联系电话:0763-3392029、0763-3391812。
附件1:2018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个人基本情况表.xlsx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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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