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9名(高层次)编制人员公告(2)
2018-08-10 18:31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总工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安排待定。
2.网上成功报考且初审通过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2)。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供A4规格复印件,并按附件2的材料顺序排列。
4.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
面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含图书管理员、高职教育研究、科研管理岗)两类。
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考察座谈、说课、试讲、答辩等4个环节,其他岗位面试包括考察座谈、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等3个环节。
(1)考察座谈环节:以座谈会的方式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性格、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个人成果展示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者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指定与应聘专业岗位相符的主干课程进行说课、试讲,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
(3)其他岗位(结构化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5.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答辩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超过70分(含70分)者方可录用。
6.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
1.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教师岗位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学院支付。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若体检不合格的,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答辩成绩的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答辩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五)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考察不合格的,可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递补原则按照体检递补规则,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如收到对拟聘人选的投诉且经调查核实后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公示期满结束10个工作日内拟聘人选个人提出放弃聘用的,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递补原则按照体检递补规则,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公示。
3.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35号)的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办理确认手续期间,按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暂定岗位。
5.因专业资格系列不符合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聘任条件的,暂时不能以相应的级别进行岗位聘任,必须服从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安排。专业资格系列转评后通过岗位聘任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如考生咨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有责任告知学院相关聘任规定,以便于考生决策。此类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2.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广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和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0-83188131(广州市总工会)、020-87693662(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0-83188086(广州市总工会)、020-87691850(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附件:
1、广州市总工会系统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doc
广州市总工会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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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