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人员120名公告(第一批)(2)
2018-09-03 14:33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的依据。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个人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测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支付。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前,按其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低一级层次暂定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六、注意事项和工作纪律要求
(一)注意事项
1. 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二)工作纪律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4.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20-83178685、监督电话:020- 8317868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3126088
广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3日
附件: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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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