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选调8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
2018-09-19 17:00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中共广州市纪委监委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试程序。通过资格初审笔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在同一职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在同一职位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七)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干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考察对象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八)公示和试用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以借用形式),安排到廉政中心试用三个月。
(九)办理手续
试用三个月期满经考察符合相关岗位需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任手续;不符合相关岗位需要的,结束试用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有关考试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请收到短信通知的统一回复“选调+岗位+姓名+已知悉”(例如:选调+岗位一+张三+已知悉)。
(二)监督电话:83103820。
(三)咨询电话:广州市纪委组织部,83103958。
中共广州市纪委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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