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服务系统资格初审材料上传功能使用说明(3)
2014-03-26 16:51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院
(五)依次点击“上传身份证”、“上传学历学位材料”、“上传户籍材料”、“上传工作经历材料”、“上传其他材料”等5个栏目,逐个上传资格初审材料。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及“工作经历材料”中的“个人履历材料”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户籍材料”、“其他材料”及“工作经历材料”中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仅部分考生须上传。如下图:
在以下页面中点击“浏览”,如下图:
在电脑上选中需要上传的图片文件(建议先在电脑上将图片文件分好栏目,并在命名文件名中使用序号,以便于上传时填写顺序号),点击“打开文件”,如下图:
在上传页面中录入顺序号,并点击“上传”,上传完一个文件后可继续选择下一个文件,录入顺序号并上传,如下图: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