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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深圳辅警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以下信息为2023深圳辅警报考指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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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开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指南

  一、关于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文职辅警有何学历要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7〕21号),本次招聘技术文职类辅警,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文职类辅警,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及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职位对应的学历条件,且该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同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要求既包括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也包括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可以应聘,暂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须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如被聘用,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应聘人员在2023年5月5日以前未取得职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的专业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当符合职位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及代码》(公告附件5)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判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以其毕业证书内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其学位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为准。

  (四)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进行招聘,如何理解?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深圳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是指应聘此类职位的人员,须为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单位经费保障,以自聘、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方式管理使用的警务辅助类临聘人员,此类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入职,至今仍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其他人员不符合此类职位的应聘条件,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膳食、保洁、保卫、普通车辆驾驶、物业服务等岗位,不属于警务辅助类岗位,不能应聘此类职位;由深圳市公安局以外的单位经费保障,派驻在深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单位工作的人员,也不能应聘此类职位。

  (五)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不限性别”,如何理解?

  职位表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不限性别”是指男性和女性均可报考该职位。

  (六)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不可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由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和管理使用,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5月5日)仍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应聘本次考试。

  (七)此次招聘的职位从事哪些工作?

  此次招聘的技术文职类辅警主要从事网络通信保障、医护、非涉密财务管理、毒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分析等岗位工作。一般文职类辅警主要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证照办理、接线查询、数据分析、视频监控、警用装备维护、信息采集录入、宣传报道等岗位工作。

  (八)此次招聘职位有何其他要求?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持有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3年5月5日)之前,已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主管机关颁发的机动车C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持有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3年5月5日)之前,已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职位表中部分职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如“具有2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等,是指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2023年5月5日)之前,已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加盖相关就业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等。

  二、关于报名

  (一)如何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详见公告附件3。

  (二)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深圳市考试院(http://hrss.sz.gov.cn/szksy/)、深圳市对外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外服公司,http://www.sz-fesco.com/)将于5月8日18:00前公布已确认职位人数情况,5月15日18:00前公布最终报名人数情况。应聘人员可关注相关门户网站公告。

  (三)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附件1、附件2)、应聘指南(附件4)等内容,根据本人学历、专业、年龄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设置笔试、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其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供不真实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在考试、测评、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市公安局辅警。对恶意报名、攻击网上报名系统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笔试考务费如何缴纳?

  此次笔试考务费由市公安局承担,应聘人员不需要缴纳笔试考务费。但报名成功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系统将自动记录。

  (五)职位提交确认后能否修改个人报名信息、职位信息?

  不能。应聘人员在职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职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应聘人员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职位确认前可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职位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公告附件3。应聘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和职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七)进入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的考生数小于入围名额,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取消职位。

  (八)招聘现场能否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试至体检阶段各环节必须提供查验的证件之一,应聘人员须及时打印做好备份,按要求在每个招聘环节出示。由于笔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等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请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准考证,以免在现场查验时因无法提供影响应考。

  三、关于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政治考察及聘用

  (一)笔试考点如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考点设在深圳市,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考点及座位全部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安排,具体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身份证证明身份。”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聘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安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能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和计算器?

  不能。本次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和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应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其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五)如何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4比例进入资格审核。比如职位序号“202301007”职位拟聘人数为8人,则报考该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最多有8×4=32人进入资格审核。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六)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哪些材料?

  应聘人员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及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其他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官和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明确服役时间的服役证明;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以资格审核通知内容为准。

  (七)对应聘人员身高或体重是否有要求?

  本次招聘没有身高或体重要求。但须通过体能测评,且体检合格。

  (八)视力有何要求?

  文职辅警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不合格。

  (九)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对当日或当场提出复检的考生需现场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对应当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医生未安排复检的,考生应立即联系现场引导员协调医师申请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招录单位可以对考生重新进行体检。

  (十)政治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需要。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公告中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具有该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应聘。具体情形有哪些?

  1.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2)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3)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4)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5)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6)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8)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2)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1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7)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18)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1)其他不符合担任深圳市公安局辅警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2.应聘人员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十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需要申请放弃应聘资格的,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需要申请放弃应聘资格的,应书面向招聘单位提出放弃应聘资格申请。

  (十三)聘用人员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文职辅警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深圳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深圳市公安局文职辅警岗位工作。

  (十四)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多长?

  此次公开招聘的文职辅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包含在首次合同期限内。

  (十五)辅警入职后是否需要培训?

  需要,所有新招聘的辅警必须经过初任培训后才可以正式上岗。按照《文职辅警培训暂行规定》,文职辅警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十六)辅警入职后是否有服务期限要求?

  有要求,与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同。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此次招考的查询网站是什么?

  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深圳外服公司网站(http://www.sz-fesco.com/)。

  (二)对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因咨询的人数较多,如遇咨询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hrss.sz.gov.cn进行反映,来邮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事由。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询。

  (三)对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应聘人员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应聘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82329026;0755-82329029;0755-82329036。受理咨询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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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第八批辅警日程

  • 公告发布:2022年6月3日
  • 网上报名:2022年6月6日10:00至6月13日17:00
  • 准考证打印:2022年6月29日至7月2日
  •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
  • 成绩查询:2022年8月3日
  • 资格初审:2022年8月19至25日
  • 面试时间:预计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