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公告
2013-06-21 14:48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院
为做好我市2012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转发〈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军转联〔2012〕1号)的精神,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职位公开、志愿选择、考试考核、择优定岗的办法进行安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体检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国转联〔2008〕5号)要求,市军转办对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2年度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专业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技能培训,同时组织军转干部安置体检。
二、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1.报考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2年度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2.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报考职位职责、为特区建设服务;
(2)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为体现军转安置双向选择的原则,部分职位有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奖惩情况等要求,军转干部应根据职位要求报考,所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须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被单位接收者,由组织直接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3)报考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文凭;
(4)身体健康;
(5)报考公、检、法、司、海关、边检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奖惩情况等需同时符合警察录用的有关要求,身体条件详见市人社局网站有关文件;
(6)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护等)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位。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报名地点设在深圳市考试院(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报名大厅。届时现场公布《深圳市2012年团级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和《深圳市2012年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10月18日下午在市人社局网站提前公布),包括职位编号、职位名称、名额、职位要求等。军转干部可循职位名额表选择一个志愿填报,经市军转办审核后由市考试院现场办理《准考证》。报名当天下午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报名情况。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军官证、毕业文凭原件、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近期着军装免冠半身2寸彩照3张;
(2)填写《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市军转办现场审核盖章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由个人当场交市考试院办理准考证);
(3)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仍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要求:
(1)提前15分钟到场,即9:15进场完毕;
(2)军转干部凭准考证及军官证进场,对号入座;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5.考试内容。
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考试为一份试卷,总分100分。考试范围:政治常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法律常识;机关公文基础知识及写作;时事政治。考试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军转部门不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考核。
考试前由市军转办审查档案材料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由本人核对签名(档案材料证明不了的由原部队书面证明)。考核分在考试报名现场公示。
1.团级以上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团职(含技术8级以上)6分,副团职(含技术9级)5分,担任军队正团或副团行政领导职务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时职务为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2.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营职(含技术10级)4分、副营职(含技术11级)3分,正连职(含技术12级)2分、副连职(含技术13级)1分,排职(含技术14级)不加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试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于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市考试院报名大厅的“公告栏”公布2天。
三、安置职位补选
(一)补选对象。
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考志愿未入围的军转干部。
(二)补选时间及地点。
补选时间拟定为11月中旬,由市军转办提前通知,当天上午9:30至10:00团级军转干部补选、10:30至11:30总成绩排名靠前半部分的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补选;下午15:00至16:00余下的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补选。补选地点设在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报告厅)。
(三)补选方法及要求。
现场张贴《深圳市2012年团级以上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深圳市2012年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列入补选的职位名额为安置考试第一批录取完后的空缺职位,其中原职位所设置的部分限制性条件会取消。补选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由本人在补选职位名额挑选并签名确认,市军转办当场核对补选职位资格。职位一旦签名选定,不得更改。
补选要求:
1.补选时携带军官证、毕业文凭。
2.请按规定时间参加补选,缺席或放弃补选者,由市军转办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四、定岗定位
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考核总成绩入围(含补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军转办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档案材料同时移交),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军转办。
五、军转干部报到
军转干部持原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包括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军队职务工资档次计算截止批准转业当年)、转业军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地方工资从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后下月起算。接收单位办理军转干部接收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登记(聘任)手续和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军转干部逾期不报到将按退档处理,次年再移交我市安置的仍按原安置单位发出报到通知,连续两年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将不予接收安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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