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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6年11月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招聘64人公告

2016-10-25 13:57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深圳人事考试整理: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6年11月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供参考,近期广东地区最新招考公告信息都会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更多。

为补充师资力量,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将于近期赴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6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6年11月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深圳市内外2017年应届毕业生(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考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岗位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4.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1)获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岗位要求为“所有学历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6.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承诺笔试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国家教育部等部门规定不予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6年11月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设定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下文分别简称长春考点、广州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3、报考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一);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专业考察情况等,可通过查阅资料、面谈等办法,按各职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长春考点考生请于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广州考点考生请于11月13日(星期日)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星期日)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3.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3)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须贴本人相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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