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公告
2017-03-20 17:01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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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于2017年3月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含辅导员)及技术人员6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7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时需查验成绩单确定专业是否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之后出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26岁以下,即1990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登录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zuhr.szu.edu.cn/)点击:“深圳大学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如在网上报名时有技术问题无法解决,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ksyweb/index.html)点击“常见问题”模块,寻求解决方案。深圳市考试院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zsb@szhrss.gov.cn。
2.报考时间:2017年3月20日 16:00至3月24日17:00。
从2017年4月13日16:00起可以登录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zuhr.szu.edu.cn/)点击“深圳大学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准考证打印入口(未开放)”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大学统一划定。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参考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一般类笔试大纲(见附件3)。
科目二:中英文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其中英语占70分,题型为客观题,不含听力,参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
公文写作占30分,题型为主观写作题。
最终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中英文能力测试成绩×40%)。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15日(周六)上午。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笔试时间为8:30—10:00;
2中英文能力测试的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7年4月28日10:00前在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zuhr.szu.edu.cn/)上“深圳大学聘任制管理技术人员成绩查询入口(未开放)”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7年5月10日14: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时同时公布资格初审地点。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7年5月10日14: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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