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大咖师资团|

直播问答砖题库师资家园|

招考汇总时政热点|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事业考试公告 > 2017年佛山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佛山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05 11:00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7年佛山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深圳华图实时更新。欲知更多2017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号(szhuatu),及时掌握最新考试动态。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2017年上半年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6家市直事业单位推出63个岗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68名,事业单位雇员7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统考职位表、附件2:各招聘单位公告)。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1.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内明确要招应届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

  2.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的毕业生及办理了两年暂缓就业的往届生。

  3.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4.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推荐课程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更多

深圳教师招聘面试课程
2017深圳事业单位笔试课
2018国考笔试课程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