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7-07-11 17:26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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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原则上须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 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3、所有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5、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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