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大咖师资团|

直播学习平台师资家园|

招考汇总问答砖题库|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事业考试公告 > 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21 15:51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下面是公告详情,欲知更多2017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号(szhuatu),及时掌握最新考试动态。

韩山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公办本科师范院校,地处广东省潮州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和工作生活的理想园地。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在2017年公开招聘各类人员63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博士研究生,2017年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在本科院校工作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非本科院校工作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博士学位和相当于副高职称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具体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除外,详见附件1岗位表中的其他要求。博士、教授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专业需求,不受招聘时间限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的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副教授(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教授(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除外。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推荐课程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更多

深圳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2017深圳教师定点魔鬼营
2018国考笔试课程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