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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事业单位招聘:2017广东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9名人公告

2017-11-16 13:50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7年广东省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公告,下面是公告详情,欲知更多2017年广东国企、银行、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等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及时掌握最新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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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7年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招聘人数:99人
报名时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 考试时间:12月16日

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

在线咨询:点击咨询华图客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引进百名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韶人才办〔201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中的人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即1999年12月5日至1981年12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职称、执业资格条件限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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