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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2017-12-11 13:40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惠州大亚湾人社局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7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人公告。下面是本次招聘公告详情,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下,更多广东地区教师、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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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大亚湾开发区决定公开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不含2018年毕业生,下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1年12月12日至1999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到18-40周岁(1976年12月12日至1999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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