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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佛山顺德区委政法委招聘政法辅助人员15名公告

2018-01-08 16:07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8年广东省佛山顺德区委政法委招聘政法辅助人员15名公告,下面是本次招聘公告详情,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下,更多广东地区教师、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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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司法)辅助人员 1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政法(司法)辅助人员 15 名,实行择优录取,按考试成绩及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 32 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学历:本科及以上。

  (二)专业: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信息安全、会计学、财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哲学、宗教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三)其他条件:中共党员优先,顺德户籍优先,具有 C1 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年收入约 6-7 万元,并购买“五险一金”,新录用人员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 80%计发。

  (二)聘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8 年1月12日 24: 00 时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使用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顺德政法,微信号:SDZFSF)进行线上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链接:关注“顺德政法”公众号,点击菜单栏,选择“辅助人员报名”跳转报名页面。(报名页面二维码)

  2.提交材料(jpg 或 pdf 格式):填写好《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合同制政法(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驾驶证等。上述材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全部上传到报名页面的附件上传栏,不接受后补上传。

  3.资格审查: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名单在“顺德政法”公众号统一公布,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4.报名咨询电话:22220307,22830159。联系人:梁琼文,梁倩韵。六、考试安排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以及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按成绩高低以 1:3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并按 40%计入综合成绩。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本委(局)进行资格复审,若复审中发现存在资格不符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应聘者根据面试题目进行作答,实行百分制,并按 60%计入综合成绩。

  七、其他事项

  (一)本委(局)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若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不足 1:3 时,由本委(局)按 1: 3 的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二)本委(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各自先行垫付并保存收据发票,于正式录用后凭据报销。

  (三)本委(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四)有关报名、考务、成绩、公示等,将通过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安排工作。

  附件: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政法(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2018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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