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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国资委招聘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人员10人公告

2018-01-10 15:45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省佛山市国资委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国资委招聘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人员10人公告,下面是本次招聘公告详情,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下,更多广东地区教师、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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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健全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市国资委”)委托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前程无忧”)面向广东省公开招聘佛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10名。本次成功招聘的监事会成员为专职监事,由佛山市国资委统一管理,按照《佛山市国资委派出监事会成员薪酬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派往佛山市市属一级公司、直管公司任监事会成员。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本次招聘,凡需要公开的内容,均在佛山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凡考试测试、评卷评分等涉及公正的事项,均聘请前程无忧进行;凡参加招聘的人员,均具有同等权利。

  (二)择优原则。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按一定名额择优进入下一环节。

  (三)集体讨论决定原则。

  佛山市国资委党工委集体讨论招聘的重要事项。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监事会主席1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户籍(未拥有任何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权,其他岗位同)。

  2.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下同)。

  3.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

  4.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经济工作,具备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等。

  5.在广东省范围内(含驻广东省)大中型企业中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且分管或从事上述相关专业的工作。

  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下同)

  (二)高级监事3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户籍。

  2.年龄45周岁以下。

  3.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

  4.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好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字撰写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在广东省范围内(含驻广东省)大中型企业中担任中层正职以上,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且分管或从事上述相关专业的工作,或在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以上。

  (三)中级监事3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户籍。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4.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能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字撰写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在广东省范围内(含驻广东省)大中型企业中担任中层副职以上,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且分管或从事上述相关专业的工作,或在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以上。

  (四)初级监事3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年以上。

  4.能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较好文字撰写能力、计划执行能力。

  5.在广东省范围内(含驻广东省)大中型企业中担任主管以上,或在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以上。

  (五)招聘要求。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成功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取消任职资格,按个人诚信缺失报有关部门备案。

  3.有国有企业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负责人,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7)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8)无人事档案的,或无法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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