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初审
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对报考者个人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笔试考核环节,仅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者,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至4月14日,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2、笔试对象
(1)专业技术岗位的,原则上硕士及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
(2)管理岗位的,原则上硕士及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另外,岗位条件仅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应聘该岗位也需参加笔试;岗位仅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应聘该岗位也需参加笔试;岗位仅要求具有“初级职称”或者 “中级职称”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聘该岗位也需参加笔试。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免笔试人员计算进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方法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行确定,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4的比例进行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与经笔试入围人员一同接受面试考核。
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考核的,需至少提前1天告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若面试当天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则不再递补。
2、资格复查及面试通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根据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时没有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就业推荐表及毕业成绩单代替)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接受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招聘资格复查,复查通过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具面试通知书,告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流程。
资格复查的时间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成绩
面试内容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授课或技能实践等)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其中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实操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依据其自身需求决定,任一环节成绩低于70分的,均不予录用。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