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入围分数线,按不同职位代码招聘人数分别以成绩高低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同职位代码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排名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县人社局、卫计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非揭西户籍的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书(要求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计部门盖章)、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拟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淘汰后所缺数额,在报考同职位代码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口述)和医德医风等。
3、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现实表现;核查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核查计划生育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如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另行通知。
(七)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职位选择,职位选择时按职位类别和职位代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考生依排序按其报考的职位类别和职位代码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同职位代码笔试成绩末位并列排名的考生,一并聘用到该职位代码所剩职位对应单位。
(八)学历鉴定
除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报到证者)外,其它学历未经省级学历鉴证部门验证的,由县卫计局集中送省级学历鉴证部门验证,鉴证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