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中,澄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满编暂无空岗,非该中心在编人员报考的,聘用后人员身份为编外人员,由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一旦用人单位有空编,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纳入编制内管理,由区卫计局报区人社局、区编办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并由省级财政补助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
(二)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由单位负责按程序办理受聘特岗全科医生的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职业地点备案手续。
(三)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区卫计局备案。
(四)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柑园池区卫计大楼5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54-85714750。
(二)报名材料。
1.《澄海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6.《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非汕头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除《计生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区卫计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审核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四)报名其他要求。
1.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准考证的发放。
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