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和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与报名确认时提供的材料一致),上传照片,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市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考生要诚实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负责。
(二)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在2018年1月15日-1月21日期间内自行确定并公布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限市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辖区报名点现场确认(见附件2)。
(三)我市网上预报名考生的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安排如下:
1.市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要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报名考生的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
2.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均要设立报名点,由人事部门负责本辖区区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
各报名点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现场一次性收齐所有证明材料后方可确认报名,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现场审核人员签名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同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四)网上缴费安排:
1.初级缴费时间:
2018年1月25日10:00-1月31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初审并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须通过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进行网上缴费。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造成无法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已缴费但报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及流程请留意市考试院网站通知。
2.中级缴费时间:
因尚未接到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中级考试收费的标准,待接到标准后再进行缴费。请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留意市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缴费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造成无法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上报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
2018年1月25-26日各报名点须将本报名点报考人员材料(包括考生签名的确认单)及本报名点审核报告(附审核确认人员名单)加盖公章送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复审。
2018年2月4日前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附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加盖公章送市考试院,市考试院按规定上报。
五、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专业类别。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可选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选。2017年参加本专业考试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报考,只需补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报考。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上公布,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下发。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
六、考场安排
考场、试室由考点确定后公布,并在《准考证》上详细标明,考生可于2018年5月10日至6月3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七、收费标准
(一)初级考试收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规定执行:为每人每科50元。
(二)目前尚未接到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中级考试收费的标准,请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留意市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缴费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对有疑问的文凭可要求考生提交验证证明。
(二)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未按规定填写原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成绩无法合并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名材料请按通知要求顺序排列好(见附件1),所有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
(四)各报名点交材料时应将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材料按级别分开并在申报表上写上报名确认号;报名点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
(五)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准确掌握考试政策,正确把握报考条件;要认真审核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并按期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附件:
2.2018年度深圳市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联系表
4.工作经历证明、转岗证明、社区服务机构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样本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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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