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资格审核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原件(报名登记表和考生承诺书均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和公示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按《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3.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解除合同关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660-36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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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3日
公告来源:http://www.shanwei.gov.cn/swybj/tzgg/201908/b78ffe1568bc40ed8764a76905cb774d.shtml
本文:2019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招聘政府聘员3人公告(2)由深圳市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网整理而成,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市医疗卫生招聘考试招考信息,请及时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深圳人事考试网,我们这里有实战经验丰富的辅导老师,以及相关事业单位、教师编制招聘资讯,欢迎来咨询客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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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