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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899年(光绪25年),是广东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2013年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挂“广州消化疾病中心”牌子。医院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排名100强榜单”,并在“中国医院竞争力省会市属医院100强榜单”位列前3位。
医院现由院本部、南沙医院和鹤洞分院三个院区组成,现有编制床位共2970张,2019年全年门急诊总诊疗275.93万人次,全年出院病人9.44万人次。职工人数4223人,其中高级职称708人;博士生导师39人,硕士生导师115人。现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已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引进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青等特聘教授30余人,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 Gregg L. Semenza 教授签约成为医院客座教授。
医院学科齐全,其中消化内科和老年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普外科、骨科、麻醉科、血液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儿科、烧伤科、肾内科、医学影像、肿瘤科、临床护理、检验科、急诊科等19个专科为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作为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华南理工大学的公共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工程转化中心等科研平台对医院完全开放共享,助力提升医院科研建设发展。
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方案(2019-2023年)》,总投资28亿。广州市将举全市之力把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研究型综合医院,助力百年名院与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一起勇攀高峰!
医院于1997年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至今已有20年历程,是广东省开展住院医师培训最早的基地之一。2006年申报成为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培训基地。2010年申报成为广东省第一批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014年获批全国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编码:334),现拥有25个专业基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三甲)及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三甲)为协同医院。两家协同医院均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技术力量雄厚,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医院,均为所在区域最大的公立医院。
2018年医院获批2个国家第二批试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老年医学与普通外科学,其中老年医学为广东省的两个基地之一。医院模拟医学中心2019年获批“广州市公众急救教育与传播科普基地”。医院2019年住培全国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全国排第四十位。
2020年,我院预招募133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希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单位人员积极响应。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西医类),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西医类)报考条件;
3.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4.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三)不接受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的人员报考:
1.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2.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3.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者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者。
二、培训待遇与人事关系
1.社会学员待遇标准
(1)培训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随培训年限逐年递增,且依据考评发放。
学历 年限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第一年 | 10万/年 | 11.4万/年 | 12.9万/年 |
第二年 | 11.4万/年 | 12.9万/年 | 14.5万/年 |
第三年 | 12.9万/年 | 14.5万/年 | 16.1万/年 |
注:本科毕业生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上述待遇标准中已包含国家、省、市级补助、单位缴纳社保与五险一金部分、伙食补贴(300/月)、租房津贴(500元/月)、计生奖、其他津补贴等全部收入待遇;医院发放的补贴待遇标准将根据医院规定标准调整。
(2)设立“入培奖励金”,医院依据教育部最新(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针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B+及以上(排位前20%)高校的毕业生,并根据毕业生成绩,将在医院待遇基础上额外给予定额“入培奖励金”。标准为:本科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须按时完成培训且达到我院相关考核要求,否则需退还奖励金。
(3)全科、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和妇产科专业的住培生在医院待遇基础上额外增加广州市政府拨付的额外紧缺专业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万元。
2.不需缴纳培养费;
3. 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
4.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规定,每月按时发放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有法定节假日及相关福利;
5.人事管理
(1)社会招收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其人事档案、户籍、职称申报等由人才市场负责管理,费用由医院支付。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基地发放住培补助及夜班费等。
6.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要求完成临床轮转培训,通过各类考核,培训合格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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