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鹤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7人公告(2)
2020-11-17 16:44 深圳人事考试网 来源: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下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2日16:00。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或“鹤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rsj/)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妥善保管,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还须填写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不含电子版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同时应聘者需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或者因填写电话有误招录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于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登录上述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175号)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按医学类、医技(含药学)类和护理类岗位设置考试试题,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5.笔试加分。根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江门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具体申报加分的时间为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地点为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18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提交资料申报加分的,按自动放弃加分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布。
2.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4)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同意应聘证明。国有单位临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临聘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原国有单位辞职(辞退)的人员须提供辞职(辞退)批复等证明材料。(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应聘者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鹤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应聘者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试用及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2.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须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如未取得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可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第一个聘期为3年。
(五)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书面报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