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鹤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127人公告(2)
2020-11-18 10:00 深圳人事考试网 来源: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布。
2.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4)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同意应聘证明。国有单位临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临聘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原国有单位辞职(辞退)的人员须提供辞职(辞退)批复等证明材料。(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应聘者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鹤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应聘者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试用及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2.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须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如未取得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可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第一个聘期为3年。
(五)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书面报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六、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考试全程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8933106(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938855、0750-8938859(鹤山市卫生健康局)、0750-8885834(鹤山市教育局)。
联系咨询电话:招聘政策咨询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3106;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卫生健康局、鹤山市教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8855、0750-8938859(鹤山市卫生健康局)、0750-8885834(鹤山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鹤山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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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鹤山市2020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6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鹤山市2020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qt/klzp/content/post_2183578.html
本文:2020年江门鹤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127人公告(2)由深圳市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网整理而成,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市医疗卫生招聘考试招考信息,请及时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深圳人事考试网,我们这里有实战经验丰富的辅导老师,以及相关事业单位、教师编制招聘资讯,欢迎来咨询客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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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