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3名)(2)
2016-11-15 09:3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非广州市户籍需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6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232050、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0)34370929、监督电话:(020)8908843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专业目录
3.报考热点问答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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