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市三角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期)(2)
2017-03-29 14:21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分类设置为六类:
(1)医学类,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
(2)护理类,考试主要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
(3)药学类,考试主要内容为药学“三基”知识;
(4)医技类,考试主要内容为放射技术及其它医技“三基”知识;
(5)公卫类,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卫“三基”知识;
(6)其它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下午3:00-5: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4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是参加本次考试的唯一凭证。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5543423(三角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监督电话:0760-85545928(三角镇监察室)。
1.中山市三角镇2017年第一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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