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下列关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经纪、证券自营和做
2022-08-06 20:27 深圳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下列关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经纪、证券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Ⅱ.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主办券商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股票Ⅲ.在除权(息)日,挂牌公司应变更股票简称,在简称前冠以“XD”、“XR”、“DR”等字样,“XD”代表除权;“XR”代表除息;“DR”代表除权并除息Ⅳ.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行情中暂不包括股票的信息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Ⅱ
正确答案
Ⅰ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条规定,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Ⅱ项,第100条规定,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主办券商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股票。Ⅲ项,第111条规定,在除权(息)日,挂牌公司应变更股票简称,在简称前冠以“XR”、“XD”、“DR”等字样。“XR”代表除权;“XD”代表除息;“DR”代表除权并除息。Ⅳ项,第105条规定,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股票的信息;股票摘牌后,行情中无该股票的信息。第14条规定,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解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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