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上市公司收购,从收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B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从证监会核准重组之日起1个完整会计年度C持续督导期间,
2022-08-08 12:12 深圳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以下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收购,从收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
B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从证监会核准重组之日起1个完整会计年度
C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持续督导期间应延长1年
D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定持续督导期时间已满,但是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要继续进行督导
正确答案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71条规定,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B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37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个会计年度。实施本办法第13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C项,沪深证券交易所都没有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变化,应延长1年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第11条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延长持续督导时间:①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较大风险的;②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本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连续2年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D的;③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持续督导时间应延长至相关违规行为已经得到纠正、重大风险已经消除时,且不少于上述情形发生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D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证公字[2009]75号)第13条第1款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①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换股、行权尚未完成;③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承诺事项未完全履行;④其他尚未完结的事项。
解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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