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活动中必须与教育活动相分离的是()A政治B经济C文化D宗教
2022-11-03 12:06 深圳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活动中必须与教育活动相分离的是()
- A
政治
- B
经济
- C
文化
- D
宗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基本内容,也是政教分离原则在国民教育领域内的具体体现。教育与宗教分离主要体现在:(1)学校与宗教场所相分离。学校属于社会公共活动场所,不是某一宗教或教派的活动场所,学校不得设立宗教教堂和其他宗教设施。(2)宗教界也不得在学校设置宗教场所。教师与宗教信徒相分离。教师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既不能担任宗教职务,也不能利用教师的身份,在学校给学生讲授宗教教义。宗教教职人员也不得担任学校教师,利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3)学校教材与宗教经典、宗教宣传品相分离。一方面学校的教材内容不得有宣传宗教教义的内容,另一方面任何宣扬宗教教义等方面宗教书籍、刊物等也不得进入学校。(4)学生和宗教信徒相分离。宗教信徒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受教育权利,但他在世俗学校学习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接受学校的各项教育。(5)学校教育活动和宗教活动相分离。学校和教师必须按照《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组织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带领或诱导学生从事诸如礼拜、祈祷、封斋等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同样,宗教教职人员和信徒也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这些涵义,必然要求师生不得在学校穿戴宗教服饰。如果师生穿戴宗教服饰,本身就是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的表达,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所禁止的。
我们办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学校,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以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文化科学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社会主义的办学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校各族师生员工必须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开设或讲授宗教课,传播宗教教义,干扰、阻碍学校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教育;不得利用宗教干扰或破坏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在学校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不得利用工作学习之便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不得在学校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等。如果在校从事宗教活动,穿戴宗教服饰,本身就是对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的冲击,必然严重影响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宗旨的贯彻落实,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学校是传播先进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不是传播宗教经文教义的场所,培养的对象不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徒,而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决定了师生必须按照社会的规范要求着装,禁止在学校穿戴宗教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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