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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广州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87人公告

2017-12-11 15:4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广州人事考试网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7广东省广州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87人公告。下面是本次招聘公告详情,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下,更多广东地区教师、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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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年、2017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87名,其中: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175名,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7.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 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中各具体岗位要求。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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