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诉讼法考点清单(3)
2017-12-26 16:55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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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务员考试公基行政诉讼法真题回顾
选择题(2016-下)
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被告
C.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D.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答案】BCDE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E。
判断题(2015-下):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该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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