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大咖师资团|

直播学习平台师资家园|

招考汇总问答砖题库|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招警 > 招警考试公告 > 2017年广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

2017年广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

2017-02-27 11:53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深圳人事考试整理:2017年广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近期广东地区最新考试公告信息都会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更多。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7年广东公安警察考试招录公告
2017年广东公务员职位表下载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定,全面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7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民警察36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分为综合管理、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等3类进行分类招考。综合管理职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勤务职位主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考,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技术职位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2017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首日(即2017年3月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3月4日至1999年3月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3月4日以后出生)。

根据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规定:报考广州、深圳和地级市以下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6年3月4日至1999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1年3月4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1年3月4日至1999年3月3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服务所在市、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入伍所在市、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本、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本次我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执法勤务职位须在笔试环节增加专业科目笔试。

(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考试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3月9日16︰00至3月10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1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7年3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