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选调:广州市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11-08 15:27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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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广州市财政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财政局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共计5名。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广州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穗单位和省直在穗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11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范围详见《广州市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与本局系统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