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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惠州惠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2名公告

2017-12-15 17:07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惠州卫生人才网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7年广东省惠州惠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2名公告。下面是本次招聘公告详情,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下,更多广东地区教师、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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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解决我区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基层特岗全科医生3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1)

  二、资格条件

  (一)特设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大专以上学历(山区镇卫生院放宽至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内(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本区卫计系统在职在编医务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三、薪酬待遇

  (一)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补助3年)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期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三)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四、特岗全科医生职责及管理

  (一)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人员管理

  1.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特岗全科医生聘期3年,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期未满3年,个人提出终止合同的需退回省给予的特设岗位补助资金。

  2.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3.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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