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面向随军家属招聘1名人员公告
2018-01-11 15:21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宝安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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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宝安区西乡街道拟面向2017年随军家属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宝安区西乡街道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7年由宝安区促进就业的事业编类随军家属。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须为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考生户籍” 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岁,即报考人员必须是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8楼801室
4、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755-27932506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4.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可自愿提供);
5.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可考察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