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韶关乐昌市纪委和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
2018-03-01 17:13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韶关乐昌市纪委和监委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为你分享:2018年广东省韶关乐昌市纪委和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更多关于公务员选调,广东公务员考试快讯的内容,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与广东公务员考试频道。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分享:2018年广东省韶关乐昌市纪委和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更多2018年广东省考,2018广东公务员考试,广东公务员考试内容,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点击加入2018广东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最新招考,海量资料,在线网课,免费获取!
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的通知》(粤纪办发〔2015〕 6号)、中共韶关市纪委《关于印发<韶关市纪委选调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韶纪发〔2012〕11号),结合工作需要,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面向韶关市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与职数职位
(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职数与职位
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选调职位为中共乐昌市纪委、市监委科员。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韶关市各级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韶关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1日),当地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纪检、公、检、法、审计、会计等部门工作经验者的可优先考虑;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
4.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深圳华图)